其實這題目早就想到想寫寫。事緣是某天在報紙上看到古巨基說他每次登台都會被要求唱某首歌,那歌我忘記了。當然,不是要說他這樣說有什麼問題,只是他真的要這樣說嗎?君不聞Celine Dion晚晚在拉斯維加斯唱着她的首本名曲My Heart Will Go On,據聞是簽了三年約的。是啊,是三年裏每天都唱My Heart Will Go On,我想除了非常優厚的待遇之外,她本人可是真心愛着她唱的歌吧。要不的話,唱三個星期都真的會悶死!
不過香港就是個來得快,去得易的地方。人們都好新鮮,歌曲己鮮見「經典」流傳。要不是讓「歌手」們有露個面的機會,唱片、頒獎禮是可免則免了。當然經典金曲是要時間做就的,被人唱得朗朗上口的新歌只能哄動一時,但下年今日又有幾多人還記得今年金曲?
而且歌曲只是一種宣傳工具,只是「歌手」人靘,聲甜不甜又何用計較。恐怕「樂迷」都只求見多「歌手」幾面。老鼠愛大米就是做好例子,紅極一時的歌曲,由Twins唱跟原唱人王啟文唱的效果簡直是天壤之別。所以唱歌還只不過是煙幕,可憐那些在幕後將「歌手」捧紅的工作人員。雖然唱不了歌的話總有天會自然淘汰的,只是這情況還要讓人忍耐多久?
要是歌曲只是一種宣傳工具,歌者還會戀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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